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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革執法制度

在George Floyd 不幸和不公平被殺死之前一星期,三藩市列治文區市參事候選人辨論壇,主持人詢問我們是否應該增加聘請警員


我是唯一的候選人回答 「不必要」。為什麼我會這樣回應?因為我們警察部門在過去十年增加58%的經費,每年超過$6億美元的經費,但是沒有實際的效率。


我在市政工作服務15年,尤其是曾經在三藩市地方檢察官辦公室服務過,我知道我們的社區對我們的警察深感間斷,得不到支援服務,在我們街頭,工作地點,甚至在家中,都無法得到警察安全保障。這領引人以為我們需要更多的警員。但是事實上,我們華人社區時時請求警察支援,卻沒有得到任何反應。我們非裔和拉丁裔社區更加清楚了解警察種族歧視問題嚴重性,威脅他們的性命和人權。


在這一個時刻,我們必須改革我們的執法制度,終止種族歧視。


現在三藩市面臨$15億美元赤字經費預算,我們一定要確保能繼續提供服務和支助工產人員,小型商業,和其脆弱的社群。能夠面對疫情經濟損失,我們要繼續能夠投資健康服務,公校教育,經濟和工業發展。這些經費投資才能讓我們的社區有安全保障。


我們要讓我們的警察能夠集中他們的責任在全力公平保護社區安全,對抗暴力罪案。我們可以創新人人平等的執法制度。


首先,我支持改變警察現時社區職責,讓醫療專業人員和社工人員去對應無家可歸者,精神狀態問題,和學生行為懲戒。


我也支持布里德市長要求警察不需應對非緊急和非罪案的情況。並且要求警察不再用軍用武器。三藩市和列治文區並不需要有軍用武器裝備。但是我們必要實施聯邦政府執法部門在2016年要求三藩市警察部執行272項的改革提案,現時三藩市警察部只辦到60項改革提案。我們不可以再延遲,必須即時全面實施。


我也要求加州州長和我們州眾議員改革警員標準訓練的委員會。要求他們成立實施歧視分辨訓練,停止聘用,留職,或升遷任何不合格歧視分辨和武力限制訓練和考試的警員。


最後,我們必須支持民主黨領袖的法案,尤其是聯邦參議員賀錦麗在國會所提出的法案改革執法制度。其中包括禁止鎖喉武力制止,創立全國警員不當行為的註冊記錄,停止不敲門入屋搜查令,和將私刑成為不合法。這些法案的目的在於終止種族歧視和不平等的執法待遇。


我們必須繼續不斷去為我們的社會安全而做出這些改變。我們不可以再等下去了。我們要現時改革執法制度,讓我們得以實現司法公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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